四川天府社区建设研究中心实务研讨会(第一期)
2024年11月26日,四川天府社区建设研究中心围绕“成都市小区在建筑红线内将原规划为商业广场的地方调整为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主题展开研讨,会议由四川天府社区建设研究中心邱玉联络员主持,四川天府社区建设研究中心联络员、成都市消委物业纠纷投诉站调解专家参加讨论,经与会人员集体研究讨论,形成如下研讨结果:
小区红线范围内设置停车场需经业主大会表决,应考虑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如需对外开展停车场商业经营,则依据《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参考依据:
1.参考《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等条款
2.成都市规划和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成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变更、调整”项目清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1〕30号】